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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辱母者"案舆论需多些理性
笔者今天可能注定要写一篇引来无处骂声的文字了。可明知要挨骂,但对于已经在网络上吵得沸沸扬扬的山东男青年“刺死辱母者”一案,有些话还是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说破大天去,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法律应该是对其进行衡量评判的唯一有效准则。可现在媒体也好,网民也好,似乎已经陷入了一个“过度情绪化”的泥潭里,水越搅越混,这其实并不利于对案件的客观还原以及最后的惩恶扬善。
为什么这么说呢?请诸位看看各自朋友圈里刷屏的那些言论或者文章吧!“如果这事情放在古代会怎样”、“被杀者是流氓恶人所以死有余辜”、“杀人无罪除恶有理”、“罪魁祸首是警察的不作为”……诸如此类,看起来倒是过瘾了痛快了,可真的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吗?这真的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吗?我们不妨剥茧抽丝一一道来。
首先,警察是否涉嫌渎职和不作为,的确要查,但跟此案完全混为一谈的态度则不可取。倘若警察“不作为”就成为“杀人无罪”的理由,那么这个社会岂不是多出了太多可以随意杀人的理由和借口?诸君是否考虑过这样将带来怎样的结果和影响?
再者,被刺死者是不是“坏人”和“恶人”与杀人是否有罪有关系吗?拜托,我们是法治社会好不好?不是武侠小说里快意恩仇的世界。小偷偷东西有罪,你能随意将其拘押打骂吗?抢劫行凶者有罪,你能变身古代的剑客让他喋血街头吗?贪官污吏人人痛恨,你能学神雕大侠割了他的脑袋吗?如果什么事情都任由人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还要法律干什么?那不是成了弱肉强食的非洲草原?那样对绝大多数弱小的普通人来说是好消息吗?
还有,拿古代如何如何和当代文明社会对比本身就很可笑。古代为父母报仇无罪,恰恰说明那时候不是文明和法治社会。封建统治者可以因个人好恶或者为了刁买人心而无视律法,但当今社会绝对不可以。一旦失去法律的约束,那岂不是又变成了可以胡作非为的当年,你猜猜最终吃亏多的是位高权重者还是我等小民?你还想过那种别人要诛你九族你还得谢主隆恩的日子吗?
另外,不要再拿“如果事情发生在你妈妈身上”这样的逻辑来煽动情绪了。面对一起有争议的案件,我们需要的是以法律为准绳就事论事用理性精神来分析,而不是凭借个人情绪喊打喊杀。尤其是一些媒体,更应该恪守理性、客观的报道原则,你们需要的是“服务于受众”,而不是简单地“迎合受众”,一字之差,可能谬以千里!
总而言之,套用网络流行语,我们不要急着愤怒,不要急着给事件定性,不要急着标榜自己是众人皆醉你独醒的“大仙”。舆论可以监督司法,但绝对不可以绑架司法。等待更多真相浮出水面,这才是我们应有的态度。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理性 刺死 舆论 辱母 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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