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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欺凌惯犯”读专门学校亦是关爱
今年4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新京报》4月20日。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频发,没有最暴力,只有更暴力。不但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而且还给受害学生造成严重身体和精神伤害,而且社会影响也很坏。因而,人们呼吁治理的呼声日益高涨,甚至要求修改相关法律,降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惩戒年龄标准等等。从过去的现实看,虽然所发生的欺凌事件都得到了处理,但是,往往因为违法违规者达不到法律规定的年龄只能是从宽处理。因而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导致校园欺凌屡禁不止,频频发生。
由此可见,教育问题孩子已时不我待,必须抓紧抓好。需要就此进行积极的探索。
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省内8部门发文,要求“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其中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笔者认为,这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值得大胆尝试,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大力推广。也许有人会说,把这些问题孩子集中到专门学校读书是新的歧视,不利于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笔者不同意这一说法,我们当看到,虽然这些孩子还未成年,但已经是“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实践证明,他们单纯依靠教育显然难以奏效。采取相应措施促其改正却有必要。
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读专门学校恰恰更是关爱。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俗话说,教育要趁早,而且要不看过程看结果。关爱的方式首先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让这些问题孩子读专门学校,并非是另眼看待,而是更加关爱。在满足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对在校学生实施重点看护。而且是专业老师,对教育问题孩子更有工作经验,更能做到对症下药,促使这些孩子能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做到痛改前非,争做品学兼优的学生。这不正是我们共同期待的目的吗?
当然,一项教改新办法,都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关心并大力支持,更需要问题孩子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千万不能因此背上包袱,甚至破罐子破摔。要做到以此为起点,自觉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促进自身德智体全面发展,将来成为社会有用人才,从而受到人们的厚爱和社会的尊崇。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学校 专门 关爱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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