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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依法对李世镕决定逮捕

2017年04月27日 14:07 |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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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李世镕(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 依法 李世 世镕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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