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四川5月10日电 5月2日,四川省达州市政协出台《政协达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分值量化考核加强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提高委员履职实效。考核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委员所在工作单位通报并印发全体委员。(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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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委员 考核 履职 达州市 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