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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管理走向精细化
最近,山东出台了《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从景区的运营、管理,到不文明行为的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细化规定,引起广泛关注。条例规定,今年8月1日起,山东风景名胜区将形成退出机制,同时景区内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的,最高将处以1万元罚款,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最高罚款20万元。
近年来,旅游业发展十分兴盛,同时,不少新问题也暴露出来。风景名胜资源不可再生,旅游消费人群的急剧增长和旅游规模的扩大,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地方政府有空间和责任将景区管理逐步细化,形成可落实、可操作的政策。这既是对国家层面方向原则的补充,也是对打击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支撑,山东此次出台的《风景名胜区条例》就迈出了这一步。
据了解,以往山东风景名胜区存在“只进不出”的情况,造成资源破坏。对此,新条例规定,景区管理保护不力且整改不达标的将撤销资质。此外,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并将风景名胜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明确,才有追责的基础,管理也就有了抓手。否则,到了操作阶段,即使是好政策,但是责任不明确,反而会成为“踢皮球”的工具。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近年来“驴友”探险事故频发现象,条例还划定了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区域、时间和非开放区域,游客不能擅自进入非开放区域;对于圈占摄影位置向游客收费、屡禁不止的乱刻乱画等不文明运营、旅游行为也都有了细则,责令不改将处以重罚。
如今,旅游业已经成为承载居民消费休闲的重要载体,旅游业如何规范发展也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们期待,山东的细化规定能给旅游市场的规范运行,带来更多参考和惊喜。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管理 景区 细化 风景名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