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镇财政所的副所长利用隐蔽手段,6万多次“伸手”,截取了77万多元国家惠民资金。这种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被喻为“雁过拔毛”。拔的“毛”虽小,拔掉的却是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获得感,拔掉的却是公道人心,损害的是群众最直接感受的党风、政风。惩治“微腐败”,不能因其小而忽视,更不能因其小而纵容。“苍蝇”嗡嗡乱飞,群众不堪其扰,极大影响党的形象。避免“苍蝇”祸国殃民,严惩该用“牛刀”就不能用“菜刀”。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微腐败 惩治 牛刀 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