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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协咨政协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人民政协网吉林7月10日电(记者高峰)近日,吉林省政协召开“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咨政协商座谈会,多位省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纷纷为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箴言、谋良策、出实招。
去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推进司法公开。
怎样把中央和省委精神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咨政协商座谈会上委员们各抒己见。“公安机关的执法是社会秩序、社会稳定、社会安全的保障。”李大法委员一直关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他建议,应统筹做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规划和计划,使规范化建设能够在高起点上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改进创新执法方式。
省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王成勇建议,进一步强化公安干警执法理念,按法律规定规范执法,在执法工作中平等对待每一个被执法者,真正实现公平、公正与正义。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大华建议,要加强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对基层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基层民警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在强调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同时,出台关于公安机关如何排除外界干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规范性文件,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此类规范。
卢冶等委员还就发挥新闻舆论对公安执法监督的积极作用等提出了建议。
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将积极采纳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理念、机制、手段、方法创新,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省政协主席黄燕明强调,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公安机关执法的专业化管理,加强公安干警和各种司法队伍建设。委员们要继续发挥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言献策。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执法 规范化 政协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