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4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旸为省公安厅厅长;
任命戴元湖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任命陆永泉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任命谭颖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免去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免去王立科兼任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免去游庆仲的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免去王咏红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厅长 江苏省 决定 任免 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