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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广东省委会:推进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化
民盟广东省委会建议
推进环境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化
本报广州讯 环境与健康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敏感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民盟广东省委会认为,目前该项工作在能力建设、机制体制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大力推进其制度化程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疾病。”
但民盟广东省委会在调研中发现,广东省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的主管部门不明确;部门之间相互交流不足,资料、数据共享渠道有限,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机制不畅;经费不足、设备不足、基础研究不足、人才储备不足,环境与健康工作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环境与健康的基层研究尤其是地市级层面的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尚未开展。
为此,民盟广东省委会建议,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我省环境与健康的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具体来说,一要全面梳理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管理职能,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环境与健康工作衔接机制;二要加大投入,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深入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全面提升环境与健康的工作能力建设;三要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中心,将环境评估等研究工作纳入统一管理,有效推进我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四要由省环保厅牵头,联合卫生部门,结合广东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研。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评估 环境 健康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