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增值税 继续 免征 两部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