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慧峰)国家发改委近日以公告形式发布《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各类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违法性认定以及价格垄断协议的豁免条件等,并提醒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发改委称,将持续调查、评估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并根据执法实践适时更新与增补《指南》。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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