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桂林市委会
广西传统村落 保护机制亟须完善
当前,广西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受客体概念不明了、责任主体不明晰、多部门合作机制不明确和产权、土地流转政策不明朗等方面所限,传统村落保护效果不明显。
建议
一是制定《广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使保护传统村落有法可依;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协调机构,形成保护合力;三是扶持传统建筑手艺和非遗文化传承,奖励保护有力的传统村落;四是进行古民居舒适化研究,让传统村落活态传承;五是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广西区情的农村产权转换、土地流转等制度,为社会资本的注入提供保障。(林 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