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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证明事项不只是一个“精神”

2018年06月08日 15:13 | 作者:刘洪波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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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不是空洞而是具体的。证明过多不只是令企业烦恼,尤其是让群众犯难。清理证明事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值得注意的是,这不只是一个“精神”,而是一组明确的措施。

会议要求:国务院部门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

精简证明事项,是精简办事程序的内容之一。简化办事程序,避免人为设限,解决审批互为前提,实行权力清单管理,“精神”早就有了。近年来,以“放管服”改革为标志,中央政府应当说向审批中的顽症发起总攻,很多地方大兴“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有的地方提出应当有更多的事项要做到“不用办”,减少事前审批。

人们到政府去办事、去审批,多要出示各种证明,不少审批的结果就是用各种证明再去换到一个新的证明。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清理证明事项的几个措施,非常具体、非常明确,显示出急迫之势,一方面让人看到中央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力度,另一方面也应可表明对各地区各部门在清理证明事项上的进展并不是十分满意。

“精神”早有,而进展并不令人满意,原因是复杂的。例如,地方和部门的权力情结,终止一项权力来慢吞吞;部门之间在信息共享上缺乏积极性,社会引颈而望,政府不急不忙;怕担责,证明事项不合理,但明文规定犹在,取消就没有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可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用了“先立即停止,再修改规章”的坚决措施,传递了清晰的信号。国务院各部门这样做,各地区各部门该怎么做,不说更加积极,至少要依葫芦画瓢吧。

近年,“奇葩证明”引起强烈的抨击,但其只是不合理证明中的一小部分。有很多证明事项,看起来相当严肃和有道理,孤立地看,单单站在地方或部门的角度看,简直就是不可或缺,但放在政府作为一个整体、网络时代信息共享、政府服务电子化数字化上来看,就是多余,徒增民扰。

“以人民为中心”不是空洞而是具体的。证明过多不只是令企业烦恼,尤其是让群众犯难。对企业来说,证明过多加大成本,延误时间,甚至诱发腐败或不正之风,但企业大多有专人来办麻烦事,这些人把办难事当工作干,影响还有限;何况为了招商引资,各地对服务企业还往往更重视。对群众来说,证明过多就是更大的烦心事,为了正常生活就不得不闹心,千家万户都得这样做,政府的形象、与政府打交道的印象都不会好。清理证明事项,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清理证明事项的“精神”有了,措施有了,甚至“立即停止”“最晚年底取消”的时间界线都明确了,社会各方面要紧盯执行情况。政令既出,定要执行到位,督查推进、社会监督、考核评估、验收交账都要跟上。对政府工作来说,清理证明事项,看起来只是一个小事情,但对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既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也是一个具有强劲力量的倒逼机制。这件事做好了,民心欣悦,政府自身能力也会大大提高。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证明 事项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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