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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贵州省委会:建设特殊生态空间美丽乡村
民革贵州省委会建议
建设特殊生态空间美丽乡村
团结报贵阳讯 为探索贵州特殊生态空间美丽乡村生态发展的路径,民革贵州省委会组建了调研组,分赴多个省份及省内有关县区开展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省委会撰写了《推进我省特殊生态空间美丽乡村生态发展的建议》。建议指出,贵州大量乡村地区处于水源保护区、林地、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空间内。这些乡村基本因历史自然形成,特别是全省贫困地区的乡村,多位于贵州重点生态保护区尤其是特殊生态空间内,发展与保护冲突严重。
如何在最大限度的保障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总结成功经验,解决特殊生态空间内乡村的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日益突出的矛盾,以促进贵州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当前贵州山地城镇化建设中必须面对和思考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此省委会建议,特殊生态空间应采取特色发展策略,探索超常规特色发展道路。可以通过“大数据+大生态”,建立特殊生态空间利用与保护的实时动态管控系统。通过大数据的技术分析手段,探索美丽乡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模式。建立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将生态空间的生态价值显化,让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释放贵州“大生态”可持续利用的商业价值,真正将青山绿水变为金山银山。
省委会认为,应当细化保护分区管控措施。按照“强化保护、功能划分、分区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建议在特殊生态空间可再细分为:严格控制区、一般控制区、集约利用区。五是体现区域特色,注重规划引领,开展“发展与保护”的统筹协调规划试点,探索“制度成效”。(钱格参)
编辑:李晨阳
关键词:生态 空间 特殊 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