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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2018年07月25日 13:47 | 来源:浙江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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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人注意了!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这种视频,结果被判刑!

24日,福建三明中院审理福建省首例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并当庭宣判。

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昆明知是含有恐怖主义内容的视频,仍通过微信群转发视频12段,时长共计20分20秒,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

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庭审中,检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推进法庭调查、庭审举证、质证等诉讼程序,庭审全程重点突出、规范有序。

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被告人黄某昆犯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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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昆故意传播恐怖主义视频资料,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黄某昆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黄某昆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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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消息须谨慎?

国内也有类似的例子!

湖北一男子微信群转发暴力恐怖音视频被刑拘

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宣扬恐怖主义案,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7月5日,郧西县公安局网安部门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为“淡!淡!的!忧!伤!”的网民,在一个有176人的微信群“土门家乡人交流群”中,发布了一段时长2分余钟的恐怖音视频。

获悉该情况后,郧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侦查专班,从网上网下入手,并在市局网安部门的支持下,查明该网民的真实身份为辖区土门镇男子柯某。

7月13日,得知柯某在上海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远赴上海,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柯某抓获。

经调查了解得知,7月5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柯某在另一微信群内看到此段恐怖音视频后,便将其在“土门家乡人交流群”的微信群中转发,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柯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曾珂

关键词:男子微信群转发12段视频 涉宣扬恐怖主义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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