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杨鑫代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杨鑫 监察委员 代理 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