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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发布
人民政协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 杜军玲)16日,在中国贸促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正式发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2017)》是自2014年决定开展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系列研究项目后的第四次年度报告,也是国内唯一专门针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即通常意义上的中国涉外仲裁)的发展所做的年度总结。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介绍,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始于1956年贸仲委的设立,迄今已有62年历史。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对外贸易投资迅猛增长,“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实施,我国的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也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当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国际市场竞争的巨大挑战。在此背景下,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每年发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反映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状,总结历史经验,这对于推动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国家立法司法部门提供参考,为国内外仲裁界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升我国在国际仲裁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和仲裁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
王承杰介绍,2017年度报告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组成课题组编写,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来自高校、仲裁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和实务工作者。年度报告采用实证分析理论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分析2017年度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案件数据的基础上,跟踪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法制的发展,考察中国商事仲裁机构在推进投资仲裁方面所作的努力,探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并以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仲裁实践作为2017年度的特别观察。年度报告主要有以下五个亮点:一是在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部分,与2016年度报告相比,除全国数据分析、司法审查概况和国内外理论研究的内容外,还专门介绍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及仲裁的司法解释和意见。二是以特别观察的形式对PPP项目的仲裁实践进行了专章研究,以贸仲委审结、涉及PPP项目的仲裁裁决为研究素材,在分析PPP项目的发展轨迹、适用范围、法律框架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专门观察PPP项目的争议类型及其可仲裁性问题,尤其是贸仲委以仲裁方式解决PPP项目争议的优势和特色服务。三是首次梳理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积极探索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实践,以贸仲委投资仲裁规则为例介绍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新发展。四是由主管全国涉外仲裁司法审查与监督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法官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完成对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情况的研究,相关数据具有权威性,所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意义,评论视角亦可反映我国司法的主流意见,使年度报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参考意义。五是今年发布的报告,首次实现了中文版和英文版同步发布,可以把中国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最新进展和信息及时提供给国内外关心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朋友。
编辑:曾珂
关键词: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