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将“问题疫苗”关进法律笼子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以及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距离药监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还不到一个月!疫苗管理,将从“条例”升级为“法律”,无疑是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将“问题疫苗”关进法律笼子的有力举措。
问题疫苗引发人们对疫苗安全的高度关注。尽管只是个案,但从无良的疫苗生产者逐利枉法,到有关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失职失察,问题疫苗案件的发生,不仅暴露出监管不到位等责任缺失问题,也反映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相比之前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此次对疫苗管理进行立法,一方面意味着法律效力更高,另一方面意味着管理的全链条化,即针对疫苗的“管理规定更严,管理范围更宽”。
疫苗是用来防病的,毫无疑问,对疫苗的相关管理必须处于更严格、更规范的制度之下。此前出现的疫苗乱象,与责任链条缺失以及制度“牙齿”不锋利有很大关系。本次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疫苗的生产、销售、运输、仓储、注射等每一个环节,在制度设计上可以说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管闭环。除了对企业进行“严管”外,更要严格对监管者的责任追究。在征求意见稿中,强化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条款,备受社会关注:“参与、包庇、纵容疫苗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干扰阻碍责任调查,或者帮助伪造、隐匿、销毁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责任。”此外,从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省市监管部门,一直细化到县级卫生部门,都明确划分了职责,可以有效防止部门之间权责不清。
我们期待,疫苗管理法的制定,不仅能够起到“出一个窟窿,堵十个窟窿”的补漏效果,而且可以“防患于未然”——在容易引发系统性公共风险的行业,提前筑坝、扎紧笼子。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疫苗 法律 笼子 监管 问题疫苗


中国制造助力孟加拉国首条河底隧道项目
澳大利亚猪肉产业协会官员看好进博会机遇
联合国官员说叙利亚约1170万人需要人道主义援助
伊朗外长扎里夫宣布辞职
中国南极中山站迎来建站30周年
联合国特使赴也门斡旋荷台达撤军事宜
以色列前能源部长因从事间谍活动被判11年监禁
故宫博物院建院94年来首开夜场举办“灯会”
法蒂玛·马合木提
王召明
王霞
辜胜阻
聂震宁
钱学明
孟青录
郭晋云
许进
李健
覺醒法師
吕凤鼎
贺铿
金曼
黄维义
关牧村
陈华
陈景秋
秦百兰
张自立
郭松海
李兰
房兴耀
池慧
柳斌杰
曹义孙
毛新宇
詹国枢
朱永新
张晓梅
焦加良
张连起
龙墨
王名
何水法
李延生
巩汉林
李胜素
施杰
王亚非
艾克拜尔·米吉提
姚爱兴
贾宝兰
谢卫
汤素兰
黄信阳
张其成
潘鲁生
冯丹藜
艾克拜尔·米吉提
袁熙坤
毛新宇
学诚法师
宗立成
梁凤仪
施 杰
张晓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