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锐评 锐评
对推诿扯皮的干部给予处分应成常态
今年6月以来,因大型车辆违规停放,滁州市清流河公园内的路灯相继被撞倒3根,但事发后长期无人过问、维修。10月,市园林局公园科副科长张军、清流河公园管理所所长胡卫东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公园科科长马祥兵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市园林局局长、副局长分别受到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11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公园里的路灯被撞倒好长时间了,却还是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没人管没人问,不仅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还破坏了城市景观,影响了城市的宜居指数与群众满意度。
而实际上,在一些城市,诸如电缆线下垂影响行人路过、马路上井篦子缺失、广告牌倾斜严重威胁行人安全、水泥桩倾倒羁绊行人等等事情,都会遇到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有的问题群众反映已经很久,但是总是看不见解决的迹象。
出现如此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对于城市细节问题重视不够,这些“小事情”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另一方面便是责任不清,没有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还有一方面,便是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踢皮球”,而对于这种推诿扯皮现象,很少予以相应的处分,“踢皮球”付出的代价几乎为零,于是,类似“路灯被撞倒而长期无人管”的事件便在各地不断上演。
拿新闻中的事件来说,不管是清流河公园管理所,还是市园林局公园科以及维修单位南京大千公司,即便有一个部门积极主动,勇于承担责任,协调运作,也不会出现“路灯倒地无人管”的问题。可惜的是,这几个部门单位各说各有理,尽力撇清自己与“路灯倒地”事件的关系,想尽千方百计摆脱自己的责任。
而撇清责任,实质上是一种不作为、慢作为的表现,是不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放在心间的官僚作风在作祟。面对这种踢皮球乱象,理应给予处分。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因为工作不作为、慢作为而受到相应处理的真的不多,这也是类似“路灯倒地无人问”问题长期存在的原因。
诸如路灯倒地、电缆线下垂、井箅子缺失等等问题,看上去好像并不是大问题,但却与城市文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一方面除了在城市管理上尽量划分好责任归属,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另一方面,要使推诿扯皮的部门负责人受到相应处分并成为常态。毕竟,再好的制度也需要人去执行,对于那些不愿干事、不想做事、见问题就跑的部门负责人,就应该让他们付出必要的代价。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处分 推诿 扯皮 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