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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阳县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月12日,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政协机关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性法规,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建设坚强战斗堡垒的制度保证。该条例既对党支部的工作确立了规范,又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特别是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这一原则。
会议要求,要把这些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学以致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更深入地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作。(路强 李铁梅)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党支部 机关 学习 紫阳县 县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