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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新政下广东民办教育如何突围? 广东省政协委员李飏建言政策应突出地域特色

2019年01月30日 09:33 | 作者:林仪 揭春雁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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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登记注册的民办学校约17万。2017年,广东省经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7万所,在全国占比10%。民办学校占全省学校总数的43.65%,在校生人数在全省的占比达28.46%。

经济社会人口特点决定了民办教育在广东有强烈需求及发展土壤。然而,近两年民办教育新法新政的立改废较为频繁,令法律的权威性延续性遭到质疑。广东省政协委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飏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广东省既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家上位法,又要兼顾广东实际。李飏指出,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简称《民促法》)在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但还不到半年,2018年12月全国人大就对其再次修订。“如此短时间内的修法在整个立法体系、在民办教育法规史均为少见。要知道,民办教育40年的发展中,《民办教育教育法》时隔14年才被修订两次。”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简称《实施条例》),在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再次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对非营利性学校的并购重组、变相盈利、关联交易等问题做出更明确的监管要求。8月司法部《送审稿》“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规定是新增内容,显然,这与之前“国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鼓励合作办学”的修法意图略不符。

李飏认为,新政新法涉及全国17万民办学校投资人利益及众多学生的教育权利、教师队伍稳定。制度设计要理性,修法应审慎。为此,她在提案中呼吁,应尽快出台地方性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关于民办教育分类改革的部署,统筹教育、财政、土地、审批、登记等政策。明确分类管理的工作机制、健全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同时,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建立面向国际的民办教育法规支撑体系。在“一国两制”框架和中央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法律政策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构建湾区教育集群发展共同体,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湾区教育生态系统。


编辑:王丽鑫

关键词:教育 民办 广东省 李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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