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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万捷:“死磕”环境污染问题 十年为环保建言献智

2019年03月14日 14:14 | 作者:杨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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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我的专业,环保是我的社会责任,两者一样重要。”全国政协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对记者说。

在政协委员万捷心中,承担社会责任尤为重要,他说,“每年的提案虽然只有几页纸,但这却是跑了上万公里的路,到了天南地北的基层一线,收集汇总研究问题,继而提出对策的结果。是自己和一个行业、一个团队共同努力得出的”。“企业家要有企业家的责任,我们有能力去创造价值,我们也会有承担社会责任的觉悟”,“只有这样,整个社会才会发展,才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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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担任政协委员以来,万捷先后递交提案48件,其中环保类有23件,占据总提案的半壁江山,其中涉及大气污染、垃圾分类、地表水保护、环境法改进等内容。其中,推动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提案列入推荐重点提案办理的列表,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今年,万捷委员仍旧持续关注环保,他提出了3项关于大自然保护的提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野生动物的保护,尤其是前两项,是对历年提案的深入追踪。

针对大气污染,现阶段除国企以外的其余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仍未取得明显突破;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披露区域差距进一步加剧、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信息公开及管理亟待突破;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的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尚未切实执行等问题。万捷建议完善政策,推动落实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规范、统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在新平台中整合原平台信息,按披露全面、及时、完整、友好等要求,统一规范要求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切莫平台越多,信息披露越退后;进一步建立、落实我国污染物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建议》)值得欣慰的是,在万捷委员等人的持续数年努力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在不断通过立法一步步法制化和系统化。

针对水污染问题,万捷表示,虽然《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做出了规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要求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但各地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规定有不同理解,实际发布的水环境质量信息在内容、格式、频率方面也存在巨大差异,发布水平明显落后于空气质量信息。他建议尽快修订《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并制定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细则,规范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关于尽快规范水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提案》)

野生动物的存在是生态平衡重要的一环,针对野生物的保护方面,我国存在野生动物栖息地破碎化,生物多样性降低,生存状态受威胁的物种和濒危物种数量增加,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刻不容缓。他建议将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评估为濒危和极危的物种列入;更正《保护名录》中拉丁名有误和物种名有误的内容,与国际物种保护对接;中央财政增加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投入;针对未成立保护区但对濒危物种保护非常重要,也有建立自然保护区条件的重点栖息地规划建立自然保护区等。(《关于尽快更新颁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建议》)


编辑:杨岚

关键词:全国政协委员万捷 信息 万捷 环保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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