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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2019年09月17日 09:22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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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央进一步加快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其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内,以机制创新、技术创新为重,助推增长方式转变。自由贸易试验区主外,坚持制度创新。”谈及这一话题,十二届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张江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吴玉华这样说。由于长期工作于创新区一线,因此对于三季度以来的区域经济布局,吴玉华也谈了几点思考。

首先,在吴玉华看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须实现合作共赢。目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定位、作用角色都已经明确。“应当看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一手内、一手外,都是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重要着力点,都是全国一盘棋的重要落子点,自由贸易区最终方向还是融入内地市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最终也主要还是要面向内地市场,双方兼具内外功能,因此更要大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形成合力。”吴玉华表示。

其次,吴玉华建议,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过程中,需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要防止地方保护主义。目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除了沿海发达地区,在湖北、湖南、江西、陕西、河南、安徽、甘肃、新疆等地都已设立,集中体现了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集中突围”“以点带面”形成联动效应的思路。“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给予地方搞活经济的重要抓手,在政策制定、制度创新上都会有一定的倾斜和优惠,而这些措施可能都是周边省市、地区暂时没有拿到的,因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属省、地(市)、区等各级领导,必须心怀全局观念和战略思维,不忘初心,在集中力量办好示范区的同时,切忌‘我的就是我的,不能辐射到你’的地方保护主义思维,要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做大做强,形成溢出价值,带动周边共同发展。”

第二要维护政策的相对独立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行政关系上仍隶属于某个行政区域,而在自主创新的同时,建议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全局战略开展工作,上级领导和部门在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工作时,可在全省一盘棋的同时,注意示范区政策的相对独立性,真正体现引导创新、示范引领作用。

第三要保持示范区的差异化定位和发展。目前,湖南、广东、山东、江西都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大户”,相关省委、省政府在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时,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指导、设计和落实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

第四是围绕自主创新,我们要下大力气研究方法。要防止“等靠要”思想,切实发挥地方主动积极性;要防止照搬照抄,要注重实际,而非什么都要复制、什么都要推广。

第五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不能动摇打造国内统一市场的战略目标。在吴玉华看来,建立国内统一市场既是国家政治战略目标,也是国家经济战略目标,但其作为政治战略目标,应置于首位。从供给侧角度讲,要做强从源头开始的供应链稳定的统一供给体系;从需求侧角度讲,要培育养成围绕国内统一供给市场产生的有效需求。

编辑:秦云

关键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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