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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两年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0年04月23日 10:1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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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硕)4月2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前,相关政策明确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规定是对之前政策的延续。

《公告》指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称《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公告》明确,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且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编辑:李泽杰

关键词:购置 汽车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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