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会组织在思想引领、服务企业、促进区域经贸交流、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与中央的部署、企业的需求以及建设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目标相比,还存在着不足。”全国政协委员黎昌晋提出,应进一步深化商会改革,充分发挥商会作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黎昌晋看来,商会组织发展还面临着目前法律对商会组织的定位还不明确;不同地区对商会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平衡;政府对商会赋能不够;现有商会在行业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能力不足;民间商会作用不突出;商会组织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专职工作人员匮乏等不少问题。
“唯有破除商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才能激发商会活力,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天津市工商联主席的黎昌晋,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他说,应从“定规则、重引领、赋职能、建队伍”四个方面入手。
商会改革应该如何发力?黎昌晋建议,应规划为先,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商会组织的总目标,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将商会组织发展纳入“十四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规范和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完善支持商会发挥作用的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大力支持商会组织发展;其次要以党建为要,发挥党组织在商会建设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大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力度,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确保商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同时,要坚持服务为本,推动政府赋能,加快研究制定关于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试点,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采用“重点试点、分批推广”的方式,将适宜由商会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能转移或委托给商会承担,在专业人才培训、技术职称评定、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与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相适应、与人才工作体系相匹配的商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招聘商会专职工作人员,建立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工作人员队伍。
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