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王金晶)2020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由此可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修改显得尤为重要。”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海军说。
马海军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提案》,建议将立法目的修改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防范此类重大公共安全卫生事故的再次发生;增加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规定,此举不仅有利于预防野生动物传染病的发生,还有利于与动物保护的国际立法接轨;建议设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专门章节;扩大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赋予疫病监测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的职责。
另外,马海军还建议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修改现行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加强本法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以完善标准、环评流程等具体制度落实;修改有关主管部门职责、执法权限的规定,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机制;将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纳入行政补偿制度范畴,并引入生态补偿理念;增加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须以公益性目的为前提的规定;增加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等。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