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了个合同说是“无效”,是“全部无效”吗?
答:全部无效是指整个法律行为的内容应当被宣告无效。部分无效仅指法律行为的部分内容应当被宣告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般而言,认定法律行为部分无效,必须以该法律行为在内容上具有可分性为前提,也就是说将无效部分分离出来,还能够使未分离的有效的法律行为继续存在,而且这项权利也不得与当事人的愿望相违背。(全国政协委员 吕红兵)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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