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国有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须按民法典物权编第三章之物权保护规定承担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李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