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的,流转无效:(1)未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擅自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2)受让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主体资格;(3)受让人已有住宅或宅基地,有违“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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