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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丨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的主要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及宗教事务条例第51条。
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51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等不动产,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产权变更、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转移登记。”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登记 宗教 活动场所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