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要论 协商 统战 党派 委员讲堂 理论 人事 社会 法治 视频 文化

首页>专题>委员读书>委员谈民法典>一问一答

一问一答丨留置权成立有条件吗?

2020年11月06日 14:2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有。留置权的成立,必须要满足三个要件。第一、留置的财产必须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第二、债权人占有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要件,债权人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留置权 成立 一问一答


人民政协报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