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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丨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是一回事吗?

2020年12月06日 13:4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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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欺诈、胁迫、危困、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下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是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562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关于解除权的规定。

合同撤销权和解除权二者的区别在于:

1. 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的条件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

2. 权利行使途径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而合同解除由合同单方或双方行使,无需通过司法机关进行。

3. 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后合同回到签订前的状态;合同解除后原则上也是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但双方当事人也可做出其他约定。

4. 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从合同签订岛提出撤销只有一年的期限;而合同解除权没有严格的期限限制。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合同 撤销 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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