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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一解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020年12月27日 21:03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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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二十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约定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对建筑区划内的物业进行管理,并且对房屋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安保、绿化等进行统一的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并在购房时由购房人进行书面确认。物业服务合同则是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民法典第939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物业 服务 合同 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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