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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的公示
关于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在密切政企沟通、把握行业趋势、强化示范引领、优化行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们对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在前期企业申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以《通知》明确的基本条件和指标要求为标准,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为依据,统筹考虑企业规模、影响力,更新了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名单。现将更新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系单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零售业发展处
电话:010-85093780/85093794
传真:010-85093767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20年12月31日
编辑:付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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