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二十六)
身体完整权
指对于其他任何人,每个人都有对其自己身体占有和使用的排他权利,是“拥有完整身体的权利”和“身体不受干涉的权利”的总和。身体完整包括实质完整和形式完整,实质完整是指身体的组成部分不得残缺,形式完整则体现在人对自己身体支配的观念上,即自然人是否接受对自己身体的检查,原则上由其意志所支配。
编辑:付振强
关键词:身体 一词 解丨 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