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王金晶)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和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是数字经济的“灵魂”。随着数字中国建设的深入实践,数据的价值正在不断地被挖掘和体现。
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数据有序安全的流动,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宋青表示,健全数据产权制度,是统筹做好发展与安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所必须解决的基础性问题。
数据产权既不同于物质性产权,相似于但又有别于知识产权等非物质性产权,具有混合性、复杂性、可复制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因此,宋青建议,开展相关立法研究,推进数据产权立法工作;定位好数据的基础性资源位置,合理界定不同数据主体的权利义务,探索构建数据确权“分层定位模式”;秉持数据确权和资产化并重的定位,完善数据获取、开发和交易的资产化体系,打造共建共享共生共荣的数据资产化生态。
宋青还建议,探索建立“数据银行”。将数据遵照所设置的规则划定不同价值,存入“银行”开放“共享”,通过对价置换,可换取获得等价数据使用权限。由“银行”对数据的安全和脱敏使用进行管理,需求方用户可按数据价值向“银行”购买使用数据,所获收益由“银行”按一定规则向提供方“分红”。
在宋青看来,“数据银行”可破除数据壁垒,增强数据挖掘能力,强化跨业数据资源融合利用,提升数据的易得性、便捷性、通用性。
无独有偶,此次进京参加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也带来了《关于建议设立国家“数据银行” 加强对唯一性不可再生的关键数据管控的提案》。
“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重大现实问题,这绝非危言耸听”。谈剑锋从这一角度出发,建议设立国家“数据银行”,由国家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控,最大限度地保障关键数据安全和国家安全。
“关键数据不可让企业自行采集收集,更不可由互联网龙头企业垄断。”谈剑锋认为,“数据银行”应负责关键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确权等;可以使用创新技术,如区块链技术、联邦计算技术等,使企业可以从“银行”提取脱敏后的分级分类数据进行分析应用,但不拥有对关键数据的所有权;要运用密码技术严格保护数据的存储和传输,并确保数据可追溯,还要做好数据销毁管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