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3日电(记者 刘圆圆)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回归自然”“体验自然”为主的乡村旅游得到广大群众的青睐。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正在赋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的使命。
“乡村旅游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工商联副主席韩文林以所在的青海省为例,他介绍说,“十三五”以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累计完成投资870.76亿元。累计接待游客1.9亿人次,旅游收入2100亿元,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特别是2019年,全省接待游客5072.86万人次,旅游收入561.33亿元,双双突破5000万人次和500亿元收入大关,拉动全省经济的成效十分明显。
“乡村旅游是一种更开放的旅游形态。它与乡村融合在一起,有文化性、社会性、产业性的特点。”韩文林表示,目前乡村旅游市场普遍还是存在供给和需求的不对等,高质量产品的供给相对不足,而人们群众的需求又在不断上涨。“所以乡村的发展要在自身上寻找独特性、差异性、和不可替代性,乡村振兴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韩文林认为,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以便保留下各民族浓厚的民族风情、风土人情,让乡愁代代相传。
此外,他还建议加大民族地区特色产业的投资力度和扶持力度。“如果乡村旅游只是考虑旅游消费而不能链接到特色产业,这种方式就将极度依赖假日经济,其他时间就很萧条。”韩文林表示,乡村旅游一定要与特色产业对接,如农旅融合或者发展当地的手工艺产业,或者导入其他优势产业,这种融合才能给当地带来更稳定的、均质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