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罗永章:尽快立法保护医药行业关键核心技术

2021年03月04日 17:14| 作者:杨岚 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杨岚 李木元)“医药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是未来生物产业的必争之地。创新药物研发往往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特别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医药品种,其意义早已超越了一般的商业和学术价值。所以应该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罗永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罗永章表示,通常,成功研发一个新药平均需要15年左右时间、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经费以及数以百计人员的工作量。几乎每个新药都需要若干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凝聚了数十年甚至几代人的不懈努力,花费了国家和企业大量科技资源,才能最终实现重大突破。如保护不当,后果不堪设想。于企业而言,其辛辛苦苦的巨大投入,最终给他人作了嫁衣裳,会打击整个制药行业的创新积极性。于国家而言,不仅危害国家利益、削弱国家对外竞争力,甚至还将危害国家安全,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保护关键核心技术,除研发主体的自我保护外,国家政策法规是否合理更加关键。”近年来,我国药品注册审评工作取得长足进展,但立法和实践中却没有对关键核心技术保护给出足够的重视,使得一些企业有机可乘,在巨大商业利益驱使下不择手段地获取竞争对手的关键核心技术秘密,泄密事件时有发生。具体体现在:一是要求对全部工艺过程和原辅料做出详细披露,在客观上相当于部分信息泄密;二是审评过程环节多、经手人员杂,监管约束弱,不利于保护关键核心技术安全。

罗永章建议,加强对生物医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全面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健全法规体系、保护研发主体权利。抓紧修订和更新行业法规,使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充分落实和体现。可在不降低审评标准的前提下,合理减少对技术工艺细节的披露要求。同时,把披露关键核心技术的主动权交给申报主体,允许申报主体保留不完全披露关键核心技术细节的权利。

二是建立监管体系,明确泄密法律责任。对药品注册审评从人员到流程实行全过程监管,对关键核心技术资料的提交、保存、审阅和调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做到制度和实操层面都无死角。同时,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泄露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泄露关键核心技术的行为须承担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保密管理、确保关键核心技术全程保密。在科研保密工作中,强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作用,通过专业辅导强化药品研发主体和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实施层面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监管机制,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做到全程可追溯、全员可问责。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