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国东委员:船舶水污染物“上岸转移”护航“黄金水道”绿色发展

2021年03月04日 18:43| 作者:凌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凌云) 长江素有“黄金水道”之称,航行船舶众多,船舶污染长江水域的风险极高。“十四五”时期,如何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推进长江航运绿色高质量发展?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余国东建议,健全船舶水污染物“上岸转移”监管体系,在长江干线禁运苯类危险货物。

“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长江沿线部分地区仍存在船舶偷排直排生活污水、非法处置废机油,港口码头未安装污水接收设施或治污设施长期闲置不用等。”余国东痛心说道,长江沿线船舶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全面根治。此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种类多,仅长江干线重庆段散装液体化学品运输量约350万吨,其中苯、二甲苯等一类危险品年运量近40万吨。“苯类货物一旦大量泄漏入江,将直接威胁长江沿岸居民饮水安全,造成生态灾难!”

余国东通过对比分析认为,船舶污染物“上岸转移”模式比“自行处置”减排效果更好,处置能耗成本更低,更具优势。而从苯类危险品“水路运输”与“陆路运输”对比来看,苯、二甲苯等同类物质无色、易燃、有毒、致癌,一旦在长江干流发生泄漏,与陆路运输相比无缓冲时间与空间,应急处置和救援难度更大,将直接威胁长江生态安全。

为此,余国东建议完善法规体系,健全联合监管制度,健全船舶水污染物“上岸转移”监管体系。通过加快完善长江流域船舶、港口码头接收转运设施建设,防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类似问题发生;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更详细的联合监管制度,明确工作联动规则,确保船舶污染物合法上岸、合规处置。

鉴于苯类货物水上运输隐藏着极大的生态危害性,余国东建议将苯、二甲苯等高风险货物纳入《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或者在相关法规中设立三峡库区苯、二甲苯等高风险危险货物禁运区,督促其转由陆路运输。


编辑:鲁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