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4日电 在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副盟长张利文看来,我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初步确立,管理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试点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显著,但仍在国家公园立法滞后、监管体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此,张利文建议,由国家林草局牵头,深入总结梳理各类型试点存在的问题,探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在相应机制制度得到健全完善和有充分立法保障的基础上,再审批新申请设立国家公园,避免试点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在新设立的国家公园中再次出现;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构建事权合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健全国家公园生态环境监管制度。要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立法。尽快出台符合国情、较为成熟的《自然保护地法》《国家公园法》,全面确立国家公园自然资源保护、建设管护和生态环境监管的各项法律制度。打破部门局限,将机构改革关于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的设立、建设、管理和监督等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通过立法予以真正落实。(常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