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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震玲委员: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2021年03月05日 17:17 | 作者:肖亮升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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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肖亮升)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提出:“针对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法律服务设施不足的情况,应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为民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  欧彦伶 摄

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 欧彦伶 摄

针对法治乡村建设中法律法规不健全问题,韦震玲建议,加快健全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目前已经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尽快立法;对已经滞后和阻碍发展的法律法规做好废释工作;强化农村立法调研工作,对亟需立法解决的问题及时纳入立法规划;强化村规民约的治理作用,推进村民自治依法运行。

韦震玲建议,加强设置在农村地区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人民法庭、派出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司法单位建设,运用科技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农村基层群众也能一次性提供完整的法律服务,畅通各民族公民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和获得权利救济的渠道。在边疆地区、边远牧区合理设置巡回执法、司法办案点和服务点,最大限度降低少农村群众的诉讼成本,让群众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

韦震玲(左四)和少数民族的其他委员在交流。区捷 摄

韦震玲(左四)和少数民族的其他委员在交流。区捷 摄

韦震玲认为:“农村行政执法能力的提高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应着重考虑采取有效办法调配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落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力资源,提升农村行政执法能力,以有效执法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抓实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解决好法治乡村建设中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韦震玲呼吁,结合农村习惯习俗,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适时开展“模范法治乡村”、“乡村法治人物”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发挥遵法守法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树立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让法律意识在人民群众中深耕厚植。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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