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骞芳莉:多措并举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2021年03月05日 17:55|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林仪)近年来,我国生育率持续走低,人口结构性问题不断加深,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对此,相关部门逐步调整生育政策,实施全面“二孩”,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人民群众更加关注生活品质、育儿品质的背景下,单纯放开生育的政策效果与刺激生育的预期尚有差距。

全国人大代表、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骞芳莉认为,鼓励生育,改善人口问题,更要响应社会对于优生优育的关切,提升家庭生育意愿。她建议将“十四五”时期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均衡增长。具体而言,包括强化女性权益保障,加大税费优惠力度,加大保育服务供给,营造育儿友好社会氛围几个方面。

在强化女性权益保障方面,骞芳莉建议,进一步完善落实女性产假、哺乳假等生育休假制度。通过大力推动父亲生育休假制度落实,鼓励男性积极参与家庭劳务和育儿,促进男女就业平等。扩大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将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医保参保人群,将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纳入医疗保险。完善生育津贴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生育津贴、育儿假期薪酬、家庭育儿补贴制度等等。

骞芳莉还提出,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扩大个人税惠对生育女性、家庭或养育人的覆盖范围。在目前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覆盖3岁以上儿童的基础上,适当提升3岁以上子女教育费用现有抵扣标准,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扣除范围,并对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女性提供专项税费抵扣或返还。对于养育多孩的家庭或养育人,在购买汽车、购买家庭改善型住房时,给予减免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要解决“不想生、不敢生”的问题,还需要加大保育服务供给。骞芳莉建议加快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保育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公立幼儿园供给,规范私立幼儿园供给。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有能力的企业等发挥优势,为职工提供托幼托管服务,对双职工家庭雇佣保姆、育儿嫂等提供补贴。推动发展临时性保育、家庭援助服务中心、夜间保育、患病婴幼儿保育等多种保育服务。

编辑: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