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张春莉)“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工作日益健全,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尊重。但近来部分房屋‘黑中介’和借贷平台使用租户个人信息违规借贷,导致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落入‘违约失信’的陷阱,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谈到征信工作现存的问题,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程红如是表示。
她严肃指出,目前,对于因租房而“被贷款”造成征信问题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通常仅听从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而不加甄别,直接给涉事租户加上不良记录,导致其在办理与征信有关的事宜,如贷款、信用卡、乘坐飞机等时出现困难,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遇到个人申诉时,征信中心一般建议租户自己去与涉事“黑中介”和借贷平台等商家协商,让企业和金融机构再向征信中心重新提交上传数据,以消除对个人征信的影响。这种做法从侧面给了无良商家更多榨取租户的机会,如有的商家可能以上交合同原件或放弃追讨欠款为条件,才同意上传新的贷款信息。
为此建议:
征信中心作为依法对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管理的官方机构,应当不断改进征信受理工作,依法依规为企业和公民平等地提供合理保护。
第一,健全个人征信信息核实机制。征信中心对金融机构上传信息应当适当核实,在受理个人征信信息工作中不应偏听偏信。在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与个人联系核实,不能只听金融机构一面之词。特别对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情,征信信息的发布更应认真负责,慎之又慎。
第二,建立征信问题发布及提醒机制。大部分用户得知自己失信的消息并非通过征信中心、金融机构或房产中介,而是在事后办理与信贷相关的事宜过程中才得知。征信中心应考虑定期向公民个人发布征信信息,或至少在个人征信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提醒本人。
第一,放宽征信信息查询次数。为及时发现自己的信用信息是否存在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建议卡友一年至少查询2次征信。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查询次数过多,银行会认为用户负债多,用户在后续办理相关业务时可能受到影响。征信问题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未来生活中对个人而言将越来越重要。在没有建立适宜的提醒机制情况下,不应因为用户查询次数多而影响个人征信及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