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王金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的同时,加大力度推动相关改革,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如何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逆全球化趋势增强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激发民企活力,委员们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建言资政。
法治 要给民营企业安全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下,一些民营企业还存在生存难、成长难、安全感不高等发展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庆达投资集团董事长孙太利认为,这与我国营商环境在司法保障、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等方面没有达到市场理想的预期有一定关系。
孙太利表示,要通过法律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处置法律程序,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依法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多蒙德实业集团董事长石磊建议,各级政府、法院和金融机构应从实际出发,不能“一限了之、一冻了之、一查了之”,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想方设法保护好合规合法的企业,帮助其渡过难关;打击、清算那些不讲诚信、恶意逃废债务的不良企业。
创新 要给民营公平感
在我国,民营企业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创新也成为民营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在当前的发展环境中,民营企业更需要适宜创新的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工商联主席刘劲松表示,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只占有少量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而且碎片化,部分民营企业反映对政府的支持政策,“听得到,摸不着”,在争取政府重点项目相比国有企业难度大,创新项目立项审批难,创新成果推广难。
要解决这个问题,刘劲松认为,首先需要统筹推进创新资源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优质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力转化效率。其次要降低民营企业创新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刘劲松建议,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为民营企业创新项目申报审批提供便利化服务。“在创新资源配置、参与政府重大科研任务时确实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刘劲松还提出,要建立民营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话机制,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完善对民营企业创新的鼓励保护机制。
融资 要给民营企业获得感
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全国政协委员、银泰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沈国军认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高度重叠,是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主力军,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因而,民营企业能否获得及时“输血”,对企业自身乃至整个经济有着重大影响。
“要依托产业链、供应链、科技创新板、商圈及客户群等多个类别,开发轻资产、信用类特色金融产品。”沈国军说,“拓展银企精准对接模式,结合行业、商圈、区域特色,以多种方式在线上线下组织银企对接,有效扩大对制造业、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等领域的金融供给。”
此外,沈国军还建议,持续加大创新力度,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风控模型和业务流程,通过更精准的融资需求分析和判别,实现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高效融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徐晓兰也表示,完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共享体系,建立新型中小微企业公共数据库,构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顶层架构,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徐晓兰建议,夯实数据基础,完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共享机制;挖掘数据价值,建立新型中小微企业公共数据库;深化产金融合,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与工业互联网企业展开合理合规的合作,加速落地科技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新模式,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评价 要给民营企业主体感
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还应建立相对完善的评价体系,这样才能保证营商环境优化成果的可持续。
民营企业作为营商环境改善的受众者,直接感知营商环境改善状况,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也比较清晰。全国政协委员、大帝集团董事长吕培榕认为,应建立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由民营企业来评判地方的营商环境水平,以此采集了解民营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真实看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决策支持,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上一级政府对下意级政府的政务考核内容之一。
吕培榕建议,建立参与“打分评价”的民营企业家名单数据库,从不同的企业类型、发展规模、生命周期状态来评价与反馈真实的营商环境水平;邀请各领域专家与民营企业家代表会商共议,从政治环境、经贸制度、市场准入、要素流动、法治建设、政务环境、金融服务等方面,建立一个体系完善、内容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而建立营商环境评价的反馈与落实追踪机制。
而沈国军则认为,应当科学完善第三方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从而促进政府阳光政务、信用政府建设,吸引更多民营企业聚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