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徐丽桥:慎用并规范外文字母

2021年03月06日 16:17| 作者:高志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高志民) “我们阅读报纸和书籍,就会发现有许多英语缩略语或英文字母夹杂在汉语的句子中。”全国政协委员徐丽桥建议,在正式场合,尤其是汉语出版物使用汉语时运用规范汉字,而不是直接使用和搭配甚至“嫁接”“植入”外国语言文字。

徐丽桥举例说,CEO、GDP、CPI、CBD……许多不懂英语的读者在阅读时遇到字母词或“汉夹英”词组,不明就里,像吃米饭时吃到了砂子一样,感觉非常不舒服。除了字母词,还有一些汉夹英词组。例如“IT市场”“IP电话”“IC卡”……

既然这些字母词有相同意思的汉语表达,为何要在汉语里使用这些字母词呢?“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及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汉语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和发展中华文化的主要载体。”徐丽桥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第五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八规定:“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

徐丽桥建议,新闻媒体要严格自律。”认为,因为媒体面对的是广大读者,影响范围相当广。希望媒体能够严格自律、摈弃字母词和“汉夹英”词组,在使用规范汉语、保护汉语的纯洁性方面做出表率。其次,公众人物以身作则。电视节目主持人、演员、歌手、名人、演讲者等,由于他们直接面对观众,其言谈举止影响极大,因此要随时随地注意使用规范性汉语,为保护汉语的纯洁性做出表率。

“国家语委和政府翻译部门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对目前国外流行的字母词进行调查、会商并探讨它们的规范汉译,形成统一标准,定期对外公布。也使得新闻媒体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字(词)可查。”徐丽桥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制定《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细则,为保护汉语、清除污染、纠正语言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保证。

徐丽桥还特别建议,政府文化(包括广电影视)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坚决减少并最终取缔汉语滥加字母词和“汉夹英”词组的违法现象。


编辑:鲁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