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徐艳红) 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后,对妇女、家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妇联副主席(兼)、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很是忧虑,为此,今年,她带来了《加强生育社会支持 促进男女平等的提案》。
近几年,我国每年出生人口呈逐年下降趋势,据湖北省相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在18岁-49岁已婚的女性中,表示想要生育两个孩子的占比52.02%,表示想要生育一个孩子的占比44.36%。可见全面二孩政策并未高度刺激妇女生育二孩的意愿。
从全国来看,全面二孩政策也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出生人口下降趋势。为什么当今家庭生育意愿不高?谢文敏以自己的几位30来岁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外甥女为例,她们的理由出其一致:没精力、没人带、经济负担不起。
具体说来就是,再生一个,得换套大房子吧,换不起!老人帮忙带孩子吧,担心“隔代亲”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老人带不了,又头疼请阿姨。武汉一位阿姨月工资平均6000元,且还不容易请到,而武汉职工平均工资仅5000元左右;不请阿姨吧,外甥女就得辞职当全职妈妈,将二孩抚养到上幼儿园时,她跟社会已脱节三四年,奔40的女性再想找份满意的工作谈何容易。
这何尝不是众多不愿生育二胎家庭的共识。
谢文敏称,此次调查还发现,婴幼儿托育困难,父亲育儿参与度较低也是女性不愿意生育二胎的原因。早在2018年,谢文敏第一次参加全国两会时,就向大会提交了建议解决托幼难的提案。两年之后的调查数据依然显示,有超过70%的家长承认3岁以下孩子入托非常困难,超过90%的家长称,子女在0-3岁主要由家庭养育,无法入托。另外,每周与孩子的相处时间上,母亲显著高于父亲。这源于传统观念造就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照料婴幼儿的重担,自然落在女性身上。
为此,谢文敏希望多部门参与,建立生育友好的社会支持系统。
中央发布的“十四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要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因此,她建议增强公共政策、文化舆论、社会环境对生育更广泛的包容性,对承担生育重担的女性提供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当前,鼓励女性生育的政策给的不够,社会补偿不足,无法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利。谢文敏说,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不少企业尽管已复工复产,但目前来看,想恢复到以前水平,还得有个过程。她建议人社部能健全和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将生育成本全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专项基金补偿女性的生育成本,以减轻企业等用人单位对女职工生育成本的负担。
建议延长生育女性的产假,从3个月提升到6个月甚至一年,配偶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共同抚育孩子。谢文敏说,女性从怀孕到生育孩子,生理承受已达极限,如果哺乳期、抚育婴幼儿及沉重的家务劳动,男方仍不能参与其中,这对女性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不少妇女得了产后抑郁症,跟这不无关系。为此,她建议设立夫妻共享的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休假天数共同计算,其中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总天数的1/3,夫妻双方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社会保险支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夫妻共同育儿的氛围。
建议政府减免生育女性的税费负担。她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以家庭为单位评估抚养负担,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征税,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支出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建议将企业遵守各项女性就业和特殊保护政策的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对为生育女职工提供特殊保护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谢文敏希望能加强对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的监管,落实就业性别歧视约谈机制,约谈存在性别歧视突出问题或存在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利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
对于托幼难题,谢文敏认为要加快建设普惠性托育机构,财政部门要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力度。各地要按比例完成,完成好的地方,国家在财政上给予补贴;没有完成的,要有惩罚机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等服务,但谢文敏认为,这不是社区就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多部门参与,政府要利用行政管理手段来完成这个硬指标。她建议用人单位要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建设标准化母婴室,提高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率,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可以用行政管理手段完成这个硬指标。各级妇联也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以解决托幼问题,让女性对生育不再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