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照宁)“建筑设计是创新创意创造价值的行为,价值的载体是‘服务’,其收费标准理应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冯远经调研后指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设计收费经历了从国家定价过渡到国家指导价,直到如今完全由市场决定的过程。2002年,国家价格部门颁布《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以下简称02标准),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又取消了02标准,把收费标准交由市场调节。长期以来设计收费普遍不高,已影响到建筑行业的设计进步和健康发展。
冯远认为,当前我国建筑设计行业存在设计收费标准没有跟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提高、设计内容与收费不对称、设计责任与收费不不对称等诸多问题,导致当前我国建筑设计行业质量下降、引发恶性竞争、削弱整体竞争力等问题的出现。
“建筑设计属于知识密集的服务行业,需要有一个符合行业发展水平和时代要求的价格标准,但现阶段建筑设计收费大多还是参照02标准,这是二十年前的标准,费率和涵盖内容都需要改进。”为此,冯远建议,应尽快重新制定收费标准,并形成定期修订机制,以保障和促进建筑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明确建筑工程服务的业务分类、细化范围,并据此制定费率标准,开展建筑工程服务内容以及费率标准的研究,同时建立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评价体系并体现在收费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