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肖亮升)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区捷建议,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在尖端科技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逐渐突显出科技创新乏力、创新能力疲软、核心技术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也间接造成了“卡脖子”技术、基础研究及前瞻性研究严重不足等限制。区捷认为,出现此类问题的关键是科技人员创新能动性不足,创新经济风险过高。迫切需要创新容错纠错机制来分担创新风险,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针对当前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存在的瓶颈问题,区捷建议,科学界定科技创新容错内涵,明确容错合理边界。加快科技创新容错体系建设,依据政府战略定位、所处技术创新环节等设定失败容忍度。项目立项前的评审阶段,建立包容和尊重技术异见制度,突出“新想法、新技术”,尝试自由裁量、交叉评审、扶优式评审、人本评审等非常规评审。项目投资阶段,通过分类投资、分散投资和分阶段投资、科技保险相结合,降低创新风险。项目执行阶段,建立新旧方案更替机制和良性退出机制,使风险最小化。建立包括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在内的科研诚信体系,健全科研诚信奖惩机制,保障容错机制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