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元丽 )“《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十四五’期间‘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两高’报告中提到了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昝宝石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推动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北京金融法院的设立为保障金融安全,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有助于推进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安全,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
北京金融法院是继2018年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后,我国第二家金融法院。昝宝石表示,北京是国家的金融政策调控中枢,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也是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众多国际金融机构中国区总部所在地,金融单位数量居全国首位,金融业高度繁荣发展。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具体举措,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以司法保障的方式来加强金融市场规则指引和价值引领,维护金融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益,非常必要。
“作为企业界代表,更是金融活动的天然参与者;对于高院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举措,坚决支持并热烈欢迎。”昝宝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