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高杨)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所有公立医院2017年取消药品加成,2019年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而按照(国卫体改发〔2018〕4号)和(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规定,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公立医疗机构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财政适当补助、做好同医保支付衔接等方式妥善解决。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中医院副院长司富春指出,从全国数据看,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后,由于政府补偿投入不够到位,资金缺口较大,医院经营更加困难,亏损面快速扩大,亏损额持续增加,这种情况不尽快扭转,将对医疗事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如何落实上述要求?司富春建议: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的指示,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方面的投入责任,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